引用:
原帖由 哑铃 于 2008-4-1 14:31 发表 
短信的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应?
我有一人欠我三万五千块,是当时他在厦门开店做生意时,借给他的,后来他生意失败后回无锡老家去。因为当时是恋人关系,没叫他写借条。他总是欠着钱,也没说不还,也没答应要还,说是因 ...
目前电子证据暂时还被归在视听资料里,很多法院都不太认可电子证据!如果仅凭一个短信要认定是非常难的,你可以多补些录音证据等等,最好能让他写个欠条过来!
如果只能用手机短信证明的话,那么你还需要提供这个机主的登记资料!用以证实此手机短信是由其发出的!而且先后发的短信都最好留下来形成一个证据链!
法院要认定证据具备了诉讼证据的客观性、与案件事实间的关联性和真实性的三大要素,才可能认定欠款事实的存在!并且告赢了后你还需要提供对方的财产作为执行的线索!
建议在证据足够的情况下先保全住对方的现有不动产以便以后的顺利执行!